一、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省、市、县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。
二、 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,践行诚信招生、阳光招生,坚决杜绝“中介招生”、“有偿招生”、“虚假招生”、“委托招生”,切实维护中职学校招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。
三、 规范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宣传资料。
四、 招生宣传过程中,做到耐心、热情、准确,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,不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话。
五、 学生费用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六、 坚持正当竞争,不恶意诋毁其它职业学校声誉,不损害其它职业学校利益,对不正当竞争有抵制和回击的责任与义务。
七、 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,努力做到廉洁招生,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。
承诺学校(盖章):资中县职业技术学校
承诺人(学校法人):邓盛斌
2020年9月2日